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零点杂谈:郭光允
 2003年‮国中‬出了两位了不起的人物,一是杨利伟,一是郭光允。两位英雄中,一位上了天,一位却刚刚从地狱中爬出。杨利伟的事迹在‮国中‬可谓妇孺皆知,郭光允也算得上有口皆碑,由于本文独特的视角,还是谈谈郭光允吧。

 郭光允实在是个小人物,很有点蜉蚍捍大树的精神,他曾谋反对省委‮记书‬程维⾼同志,不断给‮央中‬
‮委纪‬写信告程维⾼的黑状。当这些信通过某种特殊的渠道来到程的手里的时候,程维⾼同志愤怒了:这还了得,反对我程某人,明摆着就是反对河北省委嘛!于是迅速成立了“专案组”从1995年8月起,郭光允就陆续地进看守所写检查、在牢改队接受再教育,最后直至开除籍,落得一⾝的病痛不算,自己的家人也跟着倒了⾎霉。这是反的严重后果,难怪他“罪在不赦”了。

 仔细想想,他不就是通过正式渠道反映问题吗?竟会落得如此下场?程维⾼虽然贵为省委‮记书‬,但反对他就是反对省委吗?这样浅显的道理突然变得深奥起来。这时突然想起了一句老话“民不与官斗”也许正是‮开解‬这个谜团的症结所在。

 自古以来官长都是⾼⾼在上,民与官斗弄不好要杀头的,京剧《四进士》中那个捣蛋的宋士杰,接连斗倒了三位官长,差点因此丢了他的老命,这似乎可以作为一个佐证。官不好,自有管官的官管他,与你小小百姓何⼲?民告官,不管他的理由多么充分,但“刁民”一律是官长们眼里的沙子,不除之不快,所以草民告官统统都是死罪。

 这是历史得来的惨痛的教训,有多少人因此丢了命,因此老百姓才会无奈地说“民不与官斗”

 郭光允偏偏就犯了这样的错误,可谓不识时务者也欤!虽然说时代在不断地进步,但“官本位”的思想在‮国中‬官场仍然深蒂固,没有几个‮员官‬能够做到“闻过则喜”他们不喜被平民指责,更不能容忍威胁到他们利益的行为,一旦有人对他们构成威胁,他便要使出吃的力气重责那人一顿板子,好让他明⽩一点事理。

 ‮国中‬
‮员官‬的权力实在是太大了,他可以任意处置令他不満的人,轿车、美女、出国考察、公费旅游等往往成为权力的附庸品,成为‮员官‬们炫耀的资本。对有的‮员官‬来说,有权就什么都有了,在他滥用职权的同时还想充当所谓的“贞节烈女”他可以坐在主席台上大讲“三个代表”、大讲“群众监督”一类冠冕堂皇的话。但这监督简直是庇话,监督谁?怎么监督?老百姓对你不満了,让你下台,你肯下吗?反过来,对你说出这样的话的人,你又肯轻易饶他吗?

 一来‮府政‬
‮员官‬的权力过大、过于集中;二来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,纵有舆论,也奈他不得,所以才知道郭光允状告程维⾼为什么会付出这么大的代价。尽管“石家庄市中级‮民人‬法院原院长也未按程维⾼授意以诽谤罪判处郭光允徒刑,而是坚持认为不构成犯罪;郭光允被收审劳教期间也有社会正义人士为其奔走呼吁”(见《杂文月刊》2003年第12期左祖浩《发人深思的多和寡》),并且“原河北省委‮导领‬刘善祥…同时在‮央中‬三讲巡视组座谈会上提到了郭光允的事情”(同上),但是这一切又能怎么样?作为省委‮记书‬,程维⾼掌握河北省的政大权,即使有呼吁对他又起什么作用?刘善祥也奈他不得,更何况一个小小的法院院长?于是郭光允注定了倒霉,先是蹲看守所,再是遭劳教,最后被开除籍,甚至差点丢了命。

 在‮国中‬,民告官就要付出这样的代价,他可以动用公检法及一切行政手段对付你,而你却对他一点办法都没有,只有生受。程维⾼的倒台对郭光允来说是一件天大的幸事,若他再当两年省委‮记书‬,郭光允恐怕就要“死无葬⾝之地”了。程维⾼的倒台,一是郭光允不懈地告状,最终引起了‮央中‬的重视,关键之处还在于‮央中‬惩治‮败腐‬的决心。如果没有这一点,恐怕十个郭光允也告不倒程维⾼。

 虽然如此,从这里也看到了郭光允的伟大之处。一介草民想要状告这样的⾼官非得冒着生命的危险不可,他却偏偏这样做了,这样的行为不用说在河北省,就是‮国全‬也罕见。目前的国人学得也乖滑了,虽有民怨,但谁也不想出头,唯恐打不着狐狸反惹一⾝,很会明哲保⾝。郭光允可以说开了新时期民与官斗的先河,他的八年的不懈努力最终会影响并推动‮国中‬体制改⾰的进程。可以设想,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,舆论的监督作用一定不断增強,最终有一天会制约各级‮员官‬的观念和行为的。从这一点上说,郭光允功不可没!

 所以我要说郭光允是英雄,并且把他和杨利伟相提并论。杨利伟实现了‮华中‬民族几千年的飞天梦,而郭光允却是‮国中‬新时期‮主民‬进程中的一座里程碑,他们对‮国中‬政治经济的发展将同样产生深远的影响。

 他们的名字都应该载⼊共和国的史册,后人会永远记住他们的!

 2003。12。5  m.uWaX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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